貿易制裁
印度對涉華全取向絲、全拉伸絲、紡絲拉伸絲和滌綸扁平絲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
2020年11月23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和泰國的全取向絲、全拉伸絲、紡絲拉伸絲和滌綸扁平絲(All Fully Drawn or Fully Oriented Yarn/Spin Draw Yarn/Flat Yarn of Polyester)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建議對中國涉案產品繼續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額為547美元/公噸;同時不建議對泰國涉案產品繼續征收反傾銷稅。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5402項下的產品。涉案產品不包括低熔點(110℃~170℃)全取向絲、全拉伸絲、紡絲拉伸絲和滌綸扁平絲。
2008年5月6日,印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泰國和越南的全取向絲、全拉伸絲、紡絲拉伸絲和滌綸扁平絲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9年9月29日,印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泰國和越南的全取向絲、全拉伸絲、紡絲拉伸絲和滌綸扁平絲作出反傾銷終裁。2014年3月24日,印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泰國和越南的全取向絲、全拉伸絲、紡絲拉伸絲和滌綸扁平絲進行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15年9月22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泰國和越南的全取向絲、全拉伸絲、紡絲拉伸絲和滌綸扁平絲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由于在整個損害調查期內印度未繼續自越南進口涉案產品,因此建議終止對越南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但建議繼續對中國和泰國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2015年10月21日,印度決定繼續對中國和泰國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額為中國256美元~547美元/公噸,泰國57.78美元~248.63美元/公噸。2020年4月15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應印度合成纖維工業協會(Association of Synthetic Fibre Industry)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和泰國的全取向絲、全拉伸絲、紡絲拉伸絲和滌綸扁平絲進行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