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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香港新引航條例引發爭議,船公司或將被迫放棄停靠香港和深圳鹽田港!!
2020年1月1日,香港海事處正式實施新的修訂版《領港條例》!
這一新規將給各大船公司帶來高達5140萬美元的額外領港費用(國內稱為引航、引水),同時也將增加水上安全風險,降低通行效率!
有資深業內人士指出,此舉或將導致船公司放棄掛靠香港及深圳鹽田港,最終導致兩大全球港口兩敗俱傷,進而改變華南,甚至整個集裝箱航運航線的布局!


為讓大家更好地理解此次航運業的“唐山大地震”級事件的影響,搜航網為大家帶來一個簡單,且通俗易懂的背景介紹:
深圳港,作為全球第四大港,包含以鹽田國際集裝箱碼頭(簡稱鹽田港)為主的東部港區,和以蛇口集裝箱碼頭(簡稱蛇口港)為主的西部港區。
其中東部鹽田港位于大鵬灣水域(見下圖),被劃分為內地水域及香港水域。
自1998年起,來往香港和鹽田港的各類船舶,只需接受國內的引航服務,無需接受香港方面的引航服務!

2019年10月4日,業界爭議不斷的《領港條例》修訂稿最終獲得通過, 根據這份修訂條例的規定,該海域來往船舶將面對巨大的改變:
1,進出大鵬水域(包括鹽田港 )的船舶,將必須接受香港方面的領航!
2,香港將在大鵬灣附近新建立三個領港員登船區。
香港領港員登船區:


那么,這條看似普通的新規,將如何重創這兩大港口,甚至直接影響全球集裝箱航線的規劃布局?
根據香港此次實施的新規,來往深圳鹽田港和香港(很多航線都是同時掛靠這兩個港口)的集裝箱船舶,不得不在大鵬灣水域接受香港和內地的二次領航安排(此前只需接受內地單方面領航)。

業界人士分析認為表示,這將大大增加船公司的成本,或導致船公司放棄掛靠香港葵涌港和深圳鹽田港。來自交通運輸部代表也曾明確指出,不能在大鵬灣水域實行二次領航安排,這將增加水上安全風險,降低通行效率,不利于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
而作為專業人士來自東方海外貨柜航運香港分行董事總經理唐健輝也認為,此舉對香港及深圳貨運業影響深重,一旦港方落實經大鵬灣香港水域的遠洋輪船必須領航,預計每年為船公司帶來額外開支達4億港幣(約合5140萬美元),導致船公司或放棄掛靠香港及深圳鹽田港,對區內航運及港口服務造成沖擊!
香港班輪運輸協會(HKLSA)執行董事羅伯托?吉安妮塔(Roberto Giannetta)日前也向媒體透露,香港海事處實施強制性引航服務,將給掛靠鹽田國際碼頭的集裝箱班輪公司,帶來大量額外費用成本。

“If costs at Shenzhen become too expensive say, because of the new double-pilotage requirement,carriers will skip Yantian altogether,” Giannetta said.
“If or once that happens, ships are not going to go to Hong Kong instead. Hong Kong is not a ‘must call’ port. Carriers will just skip both ports. So, by discouraging business to Yantian,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is also discouraging business to Hong Kong.”
羅伯托?吉安妮塔特別提到:“如果說由于新的二次引航(重復引航)的實施,船公司掛靠深圳鹽田港的成本變得太貴,班輪公司將考慮不停靠鹽田港。”
“如果這種情況一旦發生,船舶也將不會去掛靠香港。因為香港不是“必靠港”。其結果是船公司被迫選擇同時放棄掛靠香港和深圳鹽田港!最終兩敗俱傷!
來源:搜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