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資訊
韓國2月5日起嚴打囤積口罩,最高可判處2年有期徒刑
2020-02-06 17:31:57
韓國企劃財政部4日表示,政府將從2月5日起至4月30日實施“關于禁止衛生口罩和消毒液囤積居奇行為的通告”,有違反行為者將被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30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舉旨在打擊在防疫期間囤積防護用品謀取暴利的行為。根據通告,以調查日為準,生產者和銷售者的口罩和消毒液庫存超出其上年月均銷量150%且持續保有5天以上時將被視為囤積行為。發現囤積行為者可向食品藥品安全處和各市、道政府舉報中心等主管部門舉報。
韓國政府從上月底攜手食藥處、公平交易委員會、國稅廳等有關部門組建30個專項組,派出120人開展打擊囤積專項行動。此次將攜手警察廳和海關將投入人員擴增至180人,嚴厲打擊囤積口罩和消毒液的行為。
韓國企劃財政部表示,政府將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對囤積居奇、哄抬市價等違規行為予以嚴懲。
如果歸類H.S.編碼63079000的醫用外科口罩、醫用防護口罩(裝飾類棉布口罩防不了病毒,來了你也賣不掉)都屬于第二類醫療器械(原《分類目錄》產品編碼為6864),需要在藥監局注冊獲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才能進口、銷售!
一般貿易的非醫療用途口罩,主要是需要提單,合同,箱單,發票,以及進口權 ,以及情況說明。
來源: 海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