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電商新稅法將在 4 月 1 日起實施,屆時電子商務企業將被要求提供稅號(NPWP),并在其新發布的在線貿易稅收法規之后,電子商務企業需要向財政部報告其貿易交易的概況。
稅務總監發言人 Hestu Yoga Saksama 表示,該部門將在實施前讓公眾熟悉該規定。“通過監管,政府希望在稅收方面創造傳統業務和電子商務業務之間的平等。”Hestu 表示,該法規的重點是幫助電子商務公司創建有關其業務的報告,以便提交給政府。此外,該部將鼓勵并幫助他們通過電子商務平臺注冊其 NPWP。“重點是我們希望在數字業務中實施稅務合規,”他補充道。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及居民收入的提高,未來幾年印尼電商市場都將持續增長,2017 年,印尼互聯網用戶達到 1.327 億用戶,增長了 51%。69%的互聯網用戶通過移動設備訪問,印尼將成為下一個資本和企業的戰場。投資機構麥格理預計印尼電商市場在 2020 年將達到 650 億美元,而 IDC 的預測則是 220 億美元。
新的法規將為國際和本土電商企業提供綜合性的納稅指導,涵蓋整個電商產業鏈的企業所得稅與增值稅。印度稅務部門表示,營業額達 48 億印尼盾(合 33.9943 萬美元)的電商賣家都必須向客戶收取增值稅,并繳納給當局。新規實施,所有企業將按照統一規則向政府納稅,對于資金并不那么寬裕的小玩家來說可能不是一個好消息。據 CNBC 印尼臺報道,印尼電子商務協會嚴厲指責了印尼政府的電商新規,并呼吁政府推遲新規的實施,給相關賣家和企業更多的準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