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獲悉,印度財政部、稅務部和海關委員會(CBIC)已確認海運貨物艙單及轉運規定將于2019年8月1日起生效。新條例規定,進口貨物運抵印度港口和出口貨物運出印度港口的要求發生變化, 必須提供貨值數據,具體數據請按發票金額填寫,需提交6-8位HS編碼等信息。
船公司已發布通知,如不按照新規提供信息,可能會發生無法裝卸柜或者產生罰金等嚴重后果,且費用由托運人承擔!生效在即,請貨代貨主注意!
已有船公司發布相關通知,有出貨印度的貨代貨主們請注意。
▼ONE海洋網聯通知

船公司阿聯酋航運已發布通知,通知詳情如下:

貨物到達目的地后,除了按上述要求提供艙單信息外,貨代貨主還要注意:如果因為進口商不付款不提貨,或因質量問題需要退貨,是被允許的。另一方面,印度海關只允許30天堆放。若進口商不申請延期,貨物將被拍賣或棄貨。